
惊!澳门一Gay诱侵男童还拍色情片,结果......
9 月 13 日,澳门警方通报了一起令人愤怒的案件:一名姓陈的文员涉嫌利用社交平台,以金钱和物质为诱饵,诱导至少 4 名未成年男生拍摄色情照片,其中一名受害者甚至在公厕内与陈某发生性交易并被拍摄短片,而这一切的 "代价" 仅仅是 650 澳元。性取向从不是罪恶,但伤害未成年人却是不可饶恕的犯罪。


1、陷阱进化:从社交平台诱骗到家庭熟人作案的精准围猎
陈某的犯罪手法堪称教科书式的 "精准诱惑":
他先在社交平台筛选目标,用 "发红包" 等小恩小惠突破防线,再通过私密聊天逐步侵蚀未成年人的心理边界,最终以线下见面完成实质性侵害。北京师范大学专家方增泉指出,这类犯罪者特别擅长利用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和虚荣心,"他们像猎手一样研究猎物的弱点,再量身定制诱惑方案"。
而这引起众怒的行为并非孤例:
之前有香港 48 岁男子李国伟在出狱后冒充 "富翁养父" 在街上搭讪 15 岁少年,用 "供养你" 的承诺将其骗回家中实施性侵,最终因累犯被加刑 9 年 4 个月,上诉亦被驳回。
而在今年年初,深圳宝安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,22 岁的宋辰终于等到了正义:他的亲叔叔宋金宇因在 2007 至 2014 年间持续猥亵年幼的他,被判处 4 年 6 个月监禁。
令人痛心的是,这段长达 7 年的侵害中,宋辰曾在 16 岁时向父亲求助,却换来家族的集体沉默,直到成年后他仍受创伤后应激障碍困扰,不得不中止学业。
无论是澳门陈某的金钱诱惑、深圳宋金宇的家庭熟人作案,还是香港李国伟的身份伪装,这些犯罪都有一个共同点:披着看似无害的外衣、免费礼物、温情关怀、兼职机会,在社交平台的私密窗口或家庭的日常相处中,罪恶的种子正在悄悄发芽。
即便平台有 "青少年模式",也难以阻断这种针对性的心理操控。


2、代价计算器:15 年刑期与一生创伤的沉重对比
根据澳门最新修订的法律,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最高可判 15 年监禁,若涉及营利目的或受害者未满 14 岁,刑期还会加重三分之一。
这意味着陈某若罪名成立,面临的刑期可能达到法定上限。
香港的李国伟因曾侵犯 6 名男童已被判 12 年,此次再犯加刑 9 年 4 个月,几乎将在监狱度过余生。但数字远不能衡量伤害的深度。深圳的宋辰拿到判决书后坦言:"就算他进去了,关我什么事?这个惩罚对我来说有任何意义吗?" 这位曾梦想当科学家的少年,如今身形单薄,一米七的个子体重不到 100 斤,眼睛里总透出愤怒的神色。
心理学研究证实,此类侵害会导致未成年人出现长期焦虑、抑郁,甚至影响人格发展。但其实道理大家都懂,喜欢同性从来不是错,就像有人喜欢甜的、有人喜欢咸的一样自然。

但再怎么自然,作为Gay,也不能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。
那个收了 650 澳元的澳门男孩,可能还没搞懂 "代价" 是什么,就糊里糊涂地做出了可能让自己后悔一生的行为。
另外,保护孩子哪需要那么多 "体系"" 合力 "的大词啊?不过是家长多问一句孩子" 今天网上聊了啥 ",老师在课堂上多提一嘴" 陌生人给的好处别随便要 ",我们刷到可疑账号时顺手点个举报。
他们要的不是冰冷的法条,是有人护着他们的好奇心,别让小恩小惠变成一辈子的坑。
另外,TXL已经很难了,求求有一些不良嗜好的爱好者,不要再做一些出格违反犯罪的事情,给这个群体招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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